2007年12月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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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嘉 上网遭砍网吧被判赔偿
永法

  庆元人周某因在上网时遭人报复被砍伤,将这家网吧告上了法院。昨天,永嘉县法院认定网吧有义务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提供安全保障,判决该网吧补充赔偿周某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451元(加害人应赔偿部分的30%)。